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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特殊教育中心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点击:134 / 发布:吴珊珊 2020-01-3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和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菏教办字[2020]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目前,全国多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我市也已发现确诊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全体师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级安排部署,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官方通报和权威播报,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禁止在各类微信、QQ群里发布非官方渠道信息、言论、网络链接等。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菏教办字[2020]3号)和《菏泽市特殊教育中心新型肺炎疫情防控专项预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力量开展防控,依法依规有序管控,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二、加强自我防护
生命无价,健康第一,最好的措施是预防,最好的预防是隔离。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请做到:
(一)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加强居家通风,外出须戴口罩;
(二)根据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一律停止组织假期到校活动和线下辅导答疑,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
(三)积极带头执行防控措施:做到不集会、不聚餐,争做科学防控的宣传者,普及者。
三、强化科学防控
(一)及时报告。加强疫情监测和排查,全校师生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持做好每日的信息上报工作。家长如果收到班主任要求的身体情况每日报告,请将孩子以及家庭的真实情况如实报告给班主任,以配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强化值班。请带班校领导、值班教师及时落实市委教育工委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作好自我保护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的各项要求,做好常规防控工作和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准备充分。请全体校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菏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做好开学前后各项防控应急准备。注重改善环境卫生,在春季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四)分类落实防控措施。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家校合作群、班级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在春季学期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特别提醒。如有前往湖北特别是武汉或直接接触了从湖北武汉回菏的人员,没有发热、发病症状的要居家观察14天,不得外出、不得出入公共场所;如果有发热、发病症状的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发热门诊诊疗;如果接到相关部门通知,本人不小心接触到了发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比如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同乘飞机、火车、汽车的)要按要求配合检测、观察和治疗。相关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教职工向校长报告)。
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请让我们每个人,拿出自己实际的行动,站好位,尽好责,履好职,为打好这场重大疫情防控攻坚战贡献我们的力量。


菏泽市特殊教育中心
2020年1月30日